【卡債族怒吼】單親媽幫前夫還債
欠百萬還2年仍欠百萬 只剩3千養兒!
單親媽媽陳小姐(中)欠52萬元卡債竟變成百萬元債務。莊宗達攝
消債條例通過10周年,估計台灣卡債族仍有80~100萬人,卡債受害人自救會今天早上到司法院前廣場抗議,10年來向法院聲請更生與清算債務總共5萬3816人,只佔債務人5%,自救會希望修法加速審理,提高通過比例,只給了司法院50分不及格的成績。
卡債族陳小姐是單親媽媽,之前因為幫前夫還債,欠下100多萬卡債,但是還了2年只還利息,因為利息跟違約金1年就要20~30萬,還了2年還欠100多萬。2015年聲請清算,法院判她撫養小六的孩子每個月支出只有3000元,但實際花費是1萬,她認為非常不合理,支出有點困難。
律師郭宜甄也說,法院用內政部資料來算,但於實際生活費相差甚遠,等於變相懲罰乖乖還錢的人。
律師林永頌說,很多人可能誤以為卡債族因為過得很奢侈浪費才欠錢,真正很奢侈的只有10%,大部分都是很貧窮。除了走司法管道,與銀行債協也是方法之一,僅16萬人申請,15萬人通過。
輔大教授社會學系副教授吳宗昇說,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,但是有些人已經很貧困,生活有問題,還有多人少在躲債?
10年來向司法院聲請更生與清算的債務人中,通過免責不到2萬人,僅佔80萬~100萬卡債族2%。通過更生比例僅40.25%,不到日本一半;清算免責比例只有27.27%,也不到日本1/3。
此外,林永頌也說,台灣聲請平均時間300多天,日本僅3~6個月,台灣需要的時間也是日本一半,審查又比其他國家嚴格。
為了幫前夫還債,單親媽媽陳小姐向6家銀行申請7、8張信用卡,欠下卡債52萬元,每年光是利息和違約金就要20至30萬元,還了2年,本金幾乎沒還到,欠款高達100多萬元,這龐大壓力讓陳小姐喘不過氣。
「像懲罰還錢者」
陳小姐說,她不過欠銀行52萬元,但加計利息跟違約金1年就要20至30萬。以她每個月薪水只有2萬4000元,扣除8000元還債,努力還2年還是欠100多萬元,2年多前她決定向法院聲請清算,在利滾利下,積欠債務已高達115萬元。
陳小姐哀怨表示,她是有誠意還錢,但日子一天天過,眼看著積欠金額推升到100多萬元,「再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」,才會想借助法院力量減輕債務。
陳小姐說,雖法院判下來再還22萬就能清算免責,但法院根據內政部每人最低生活費判定,撫養一個國小六年級的孩子每個月支出僅有3000元,和實際花費差距太大,法院判定根本不符常理。律師郭宜甄支持陳小姐,「這樣的算法與實際差距很大,很不合理,法院等於變相懲罰乖乖還錢的人」。
2005年下半年至2006年台灣爆發卡債自殺風暴,2007年立法院通過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》,2008年4月開始實施,估計台灣卡債族仍有數十萬人,但願與銀行債務協商僅15至16萬人,向法院聲請更生與清算僅5萬多人,更多卡奴躲起來,不願還債。
僅5%願意清算
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》通過10周年,估計台灣卡債族仍有80至100萬人,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昨天早上到司法院前廣場抗議,10年來向法院聲請更生與清算債務共5萬3816人,只佔債務人5%,自救會希望修法加速審理,提高通過比率。
律師林永頌說,很多人可能誤以為卡債族因為過得很奢侈浪費才欠錢,但真正很奢侈的大概只佔10%,大部分都很貧窮。輔仁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吳宗昇說,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,但是有些很貧困,生活都有問題。
轉自蘋果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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